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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分别对张西军、谷守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分别对张西军、谷守先提起公诉

2020年09月29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西军,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提起公诉。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西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河北省邢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西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西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西军在担任邢台市宁晋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临西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临西县县委书记,宁晋县县委书记,邢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土地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谷守先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守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谷守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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