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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报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

四川通报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

2021年04月01日 10:31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成都4月1日电(记者高健钧)在3月31日举行的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通报了6起非法捕捞典型案例。

  会上通报的四川宜宾市翠屏区“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当地公安机关打掉4个集非法捕捞、收购、贩卖、加工为一体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查扣涉案渔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渔获物200余斤,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同时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在2020年11月发生的四川广安市邻水县龙安镇老七鱼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食品案中,该县龙安镇老七鱼庄对其售卖的鲢鱼、黄辣丁、鲤鱼无法提供合法进货票据。经查,上述鱼类为该店老板邹某在附近御临河垂钓得来的野生鱼。根据邻水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捕通告,该县御临河属于禁捕水域,当事人销售禁捕水域内休闲垂钓渔获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介绍,今年以来,四川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1.5万人(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0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8人,移送起诉36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艘,打掉团伙6个,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3838家(次)、农贸(批发)市场2万个(次)、商超3.4万个(次)、餐饮单位10.5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1万个(次)、广告95.7万条(次)。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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