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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二、三、四、五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二、三、四、五号)

2021年06月14日 12:08 来源:天山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区人口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为25852345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13334人相比,增加4039011人,增长18.52%,年平均增长率为1.71%。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14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

单位:万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20098人,占42.24%,维吾尔族人口为11624257人,占44.9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307990人,占12.80%。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7.4万人,其中:跨省流入增加194.8万人;维吾尔族人口增加162.3万人,增长16.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在14个地、州、市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地、州、市有5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地、州、市有3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地、州、市有4个,少于50万人的地、州、市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地、州、市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64.2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在全区人口[2]中,0-14岁[3] 人口为5806156人,占22.46%;15-59岁人口为17129180人,占6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17009人,占11.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885人,占7.76%。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在14个地、州、市中,0-14岁人口比重在30%以上的地、州、市有2个,在20%-30%之间的地、州、市有5个,在20%以下的地、州、市有7个;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州、市有11个,在60%-65%之间的地、州、市有2个,在60%以下的地、州、市有1个。

  有9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5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低于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在全区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48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86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34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增加为165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增加为132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96人降低为315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75人降低为28405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提高至10.11年。在14个地、州、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地区有7个,在10年以下的地区有7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在全区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3.7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区流动人口8051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39071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6606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4061118人,增长101.7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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