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称市场主体冒名虚假登记问题“亟待共管共治”
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发文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简化的便利条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进行虚假登记,相关问题“亟待共管共治”。
最高检注意到,尽管行政登记部门已通过人脸识别、实名核验等方式加强查验,但不法分子仍可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突破核验。
浙江检方开展虚假注册公司治理专项监督的数据显示,检察机关摸排案件线索8172条,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893家公司作出变更或撤销登记。
最高检进一步指出,通过办案发现“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此外,由于调查取证手段有限,以及冒名登记、经营地址不明或不实等原因,导致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难”。
最高检明确,将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办理虚假注册公司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例如,下一步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洗钱和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过程中,将注重发现和惩治利用虚假登记实施相关违法犯罪的行为,推进对市场主体违规登记的全链条、全方位惩治。
为打破“信息壁垒”,检方将推动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银行之间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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