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第十四号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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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第十四号主席令

2023年10月24日 20:05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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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习近平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第十四号主席令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家主席习近平10月24日签署第十二号、第十三号、第十四号主席令。

  第十二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号主席令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尚福的国务委员、国防部部长职务。

  二、免去秦刚的国务委员职务。

  三、免去王志刚的科学技术部部长职务;任命阴和俊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四、免去刘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任命蓝佛安为财政部部长。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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