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呼吁:新农村建设要让“形象工程”走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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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呼吁:新农村建设要让“形象工程”走开
2008年12月31日 15:10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所谓“四重四轻”,是指重路轻田、重房轻人、重点轻面、重小轻大,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不良倾向。部分地区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尽快取得成效,热衷于建新房、修公路等面子工程,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新农村建设长远大计,对农民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困难的大事、要事,重视不够,解决不力。

  有的地方政府和干部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作中投机取巧,专门寻找人口少、基础好的小村庄,采取整合资金、集中人力等不正常方式“堆大户”、“造盆景”。西北某省前不久对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调查后发现,绝大部分“示范村”是过去的老典型、老先进,是经济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小康村,政府仍然将大量资金用于这些村,有的一个村投入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打造新农村样板,而邻近的非示范村则无人问津,形成了较大反差,引起农民群众不满。

  部分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上马了一些违背农民意愿的工程,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盲目攀比城市。西北某县尚未完全摆脱贫困,有的村庄连吃水难、行路难问题都还没有解决,但半月谈记者前不久在这个县采访时发现,一些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热衷于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移大树等面子工程,许多村庄不足1000人,修建广场却占地数亩。有的示范村为了应付领导参观还修起“遮羞墙”、仿古门。对于这些广场、花园、雕塑、假山,村民如何看待?某示范村一位农民向半月谈记者反映,村里修仿古门楼花费8万多元,村口两处小花园花了3万多元,花坛里的2棵大树是花2000多元从外村买来的,移植时还动用了吊车。这些东西“中看不中用”。农业专家指出,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简单地模仿城市,建广场、立雕塑、修花坛的做法,超越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念歪了新农村建设“真经”,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示范成本”过高,有的乡村拿不出钱,干部仍想出政绩,硬着头皮开工建设,没有资金由施工队垫付,或者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借贷,增加了村组债务,加重了农民负担。陕西省彬县龙高镇甘池村有4个村民小组、650余人,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这个村“新村”示范成本如下:新村占地110亩,硬化街道,花费70万元;群众门前绿化,花费20万元;制作文化墙、壁画、街牌等,花费4万元;建村委会办公大楼和广场,花费26万元;加盖街道盖板,花费5.9万元;浇铸U型水渠3500米,花费6万元。以上项目合计130余万元。一些乡干部反映,“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般由政府部门包扶建设,大多通过整合涉农项目将资金“捆绑”起来使用。巨额示范成本给政府包扶部门带来沉重负担,这种示范方式显然难以持久。

  西北某地农民向半月谈记者反映,政府要求农民必须按规定样式建房,每户建房花费在5万~7万元,虽然政府为每户提供补助5000元,但大部分村民需要借贷。自己家进“示范村”建房花费5万多元,向亲戚朋友借了1万多元,向信用社贷款1万元,每年利息就要还1000元。虽然住上了新房,但家底空了,累得鼻子都出了血,今后恐怕要“吃糠咽菜”了。

  一些基层干部向半月谈记者反映,新农村建设要正确贯彻中央确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把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第一要务,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农民素质提高、乡村民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陕西省一些政协委员和农业专家认为,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两种错误认识: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下任务、定时间,急于求成;二是一些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主要是解决农村社会事业问题,是政府的事,存在“等、靠、要”思想。建设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领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要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张军)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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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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