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开门立法" 政府规章草案必须全文上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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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规定"开门立法" 政府规章草案必须全文上网
2009年01月07日 11:21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今后,政府制定规章不仅将网上征询民意,还将通过面对面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渠道,更多地听取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日前透露:目前,政府规章草案都已上网征求意见;分歧较大的还将举行听证会。今年,法制办将进一步完善听证规则和程序要求,使听证更规范。

  为把政府行政决策的透明、科学、民主落到实处,市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政府规章草案必须全文上网,征求公众意见。为此,法制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民意征询平台”,为群众发表意见、与决策者沟通提供便利。“民意征询平台”设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不仅公布政府规章草案全文,还设有公众意见与建议、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栏目。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规章草案一经“民意征询平台”公布,就会马上引起关注。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草案)》在“民意征询平台”公布后,不到半个月,公众就发表20条意见建议,内容涉及调查评估的操作部门、开展方式以及公开制度等。在平台上直抒己见的陈先生高兴地说:“有了‘民意征询平台’,老百姓表达意见更直接了。”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8件政府规章草案上网公布。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分歧较大的需举行听证会。对此,法制办日前作出进一步细化:涉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等6类情形,制定政府规章需举行听证会。正在制定过程中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草案)》,首次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旅馆经营者代表以及来自旅馆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代表20人,围绕争议集中的问题发表各自观点。听证代表还相互询问和质疑。听证会后,听证代表张路表示,邀请各方代表参与政府制定规章,比“关起门”来操作更科学,质量也将提高。

  “开门立法”,不仅是为了听取民意,更是为了落实民意。法制办将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民意梳理后,直接带上市政府常务会议,方便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意见。《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收到123件市民意见,涉及垃圾收运规范、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方面。法制办形成书面报告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提供决策参考,最终部分市民意见被采纳。

  截至目前,3件正在制定过程中的政府规章草案已完成听证。据介绍,今年,法制办还将对一些重要政府规章编写解读并上网发布,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让市民看了一清二楚。(陆一波)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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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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