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邀请500强企业落户 愿让出市政府"宝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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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邀请500强企业落户 愿让出市政府"宝地"
2009年02月02日 11:03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武汉愿用市政府‘宝地’,换来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昨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市长阮成发主持市政府常务会,以十二分的诚意,向国内外大企业总部发出进驻邀请。经会议研究,我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首部专门文件——《武汉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获原则通过。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向中心城市聚集渐成趋势。总部经济,对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意义重大。

  据北京社科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最近4年,全国36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能力排座次,武汉均跻身前十位。

  “武汉已经具备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条件,关键是要拿出非凡气魄,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重中之重。”昨日,阮成发指出,总部经济对于一座城市来说,无形意义更大于有形资产。“就像当年青山区因武钢而兴,一个世界500强企业,可以带动一座城市的发展。”

  武汉将以怎样的气魄壮大总部经济?阮成发掷地有声:“愿用市政府这块‘宝地’,换来世界500强企业总部!”

  市政府办公楼地处沿江大道,位于武汉正全力打造的滨江商务区腹地,堪称“黄金宝地”。“世界500强企业如果看中这个地段,市政府可以另外选址办公,将这里让给企业落户发展。”阮成发言辞恳切。

  昨日通过的《若干意见》确定,武汉将发挥区位、人才、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完善为企业总部服务机制,搭建总部经济发展平台,把武汉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曾有城市为引进重点企业,只收一元钱的象征性租金,将一栋大楼让给企业使用。武汉发展总部经济,就要有类似的硬举措。”昨日,阮成发列举扬州市“一元钱租金”换来24亿元投资的事例,指示相关部门在《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迅速出台几条更具体、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全力吸引大企业总部进驻。

  栽好梧桐待凤栖

  -重点围绕千亿产业 引进总部企业

  我市将重点围绕钢铁、汽车、石化、光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能源环保、创意、现代物流等8个千亿元产业,引进与之相适应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引进对象主要包括: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企业总部,以及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

  -设立专项发展资金

  今年起,我市将安排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总部企业的类型,分别纳入相应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在总部企业的设立、办公用房、激励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

  -建立市长与总部企业对话机制

  我市将建立市长与总部企业对话机制,定期举办“武汉·总部企业高峰论坛”,随时听取、解决总部企业诉求。

  -用地需求优先保障

  对总部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满足总部企业的用地需求。

  总部企业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总部企业的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

  -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

  我市将充分发挥科教实力雄厚、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库,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对总部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专业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证。

  -总部负责人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总部建立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企业总部经营管理负责人凡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突出贡献人才可申购专门住房

  总部企业进驻武汉,其高层管理人员来汉工作,可享受相关市民待遇;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武汉市引进人才专项用房;引进的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购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 (李晓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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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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