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外祖母要我背“人之初”,当然不是背全文,背开始几句而已: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她整天就把这宝贝拿出来,其实我背来背去,都不懂自己在背什么。
后来长大一些,有点创意的时候,就把人之初,改为“性本淫”,把外祖母气到半死,鸡毛帚如雨般打下来,打到我的屁股黑青。
六十年代,我已是个少年了,买了很多的《生活杂志》(LIFE),那是我最喜欢的时事杂志,原因是照片很多,而且全在现场拍摄,除了肯尼迪总统兄弟先后被暗杀之外,其他抢位的新闻包括越南战争、美国大学反战暴动、嬉皮士(Hippies)的藐视世俗、披头四(Beatles)引起的狂潮、影星李察波顿(Richard Burton)送给他太太伊莉莎白泰莱(Elizabeth Taylor)的大钻石,还有黑人争取平权的示威暴动。
那是我的少年反叛期,于是我问外祖母,“黑人之初性本善吗?”
她是个没受教育的老太太,给我这样一个答案:
“黑人之初,性本恶”。
她说黑人黑黑色,黑黑色就是坏人,报纸上看到他们的新闻,不是暴动就是示威,这样的人当然性本恶啦!
我开始跟她争辩,说黑人是由于争取平权才示威,白人警察用警棍毒打他们,还开枪扫射,所以“白人之初,才是性本恶”,她气到半死,大骂“死仔!死仔!竟然跟我顶嘴!你祖母吃盐多过你吃米,你懂什么?”
她的鸡毛帚跟着就来了,可是我年少有力跑得快,穿的牛仔裤又厚,她的“武器”再无用武之力,我还说她跟美国白人警察一样,是暴力主义者。
她知道我长大了,往后懒得再理我,我继续看《生活杂志》,吸收得越来越多,英文也逐渐进步,慢慢会分析一些美国大事,我的论点,当然是很幼稚的。
七十年代我去美国,开始真正接触到黑人,在纽约差点被黑人打抢,在亚特兰大(Atlanta)却认识了不少黑人朋友,他们告诉我被白人歧视的不公平,说他们不惜牺牲生命,也要争取平权。我到黑人教堂,发现他们很会唱歌,即使在校车上,司机也可边唱边开车,学生大力踩踏巴士附和,整辆巴士左摇右摆,真有节奏感!
我逐渐明白,人之初,黑的白的,有善也有恶。
(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 作者:姚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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