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江苏互联网医院看病医保可报销

江苏互联网医院看病医保可报销

2020年02月20日 1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2月20日电 (杨颜慈 陈亮)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20日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作用,该局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为在当地参保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病人提供的“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向医保部门备案后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通知,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医保支付政策。

  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现行价格执行,不得重复收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的支付政策,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医保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支付。

  此外,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疫情期间,可以采取先网上申请备案、网上互签,后补签的形式开通运行。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和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系统资源,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系统改造,满足“互联网+”医疗服务人卡认证、诊疗服务和网上费用结算等相关功能需求。对信息系统短时间内不能实现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需向患者提供电子发票,采取邮寄报销、预约报销、延时报销等报销方式,完成费用结算服务。(完)

【编辑:王诗尧】

健康新闻精选: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