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女职工权益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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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建立“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女职工权益
2009年02月02日 09:08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近年来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内蒙古专门设立了“生育保险”制度。

  据介绍,截至2008年底,内蒙古已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

  盟等盟市实施了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共计覆盖了36个旗、县,纳入“生育保险”制度的女职工已达到23万多人,其中已有10%享受了“生育保险”。(任会斌)

【编辑:张艳红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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