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近年来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内蒙古专门设立了“生育保险”制度。
据介绍,截至2008年底,内蒙古已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
盟等盟市实施了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共计覆盖了36个旗、县,纳入“生育保险”制度的女职工已达到23万多人,其中已有10%享受了“生育保险”。(任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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