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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罚1亿,污染企业警醒 痛定思痛投2亿,换来环保专利

公益诉讼罚1亿,污染企业警醒 痛定思痛投2亿,换来环保专利

2019年11月02日 05:58 来源:工人日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焦点】公益诉讼罚1亿,污染企业警醒 痛定思痛投2亿,换来环保专利

  近2亿元,这是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丰公司)先后用于环保技术改造升级的投入。

  因为这项技术改造升级,阜丰公司攻克了生物发酵类企业异味污染的行业难题,获得了国家环保专利,成为全国同行业中率先解决此类问题的企业。

  不过,在此之前,阜丰公司还是一家屡被举报的污染企业。自2009年投产以来,阜丰公司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导致恶臭气体大量排放,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及城区居民生活。随着呼和浩特市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受恶臭气体影响的居民范围越来越大。阜丰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先后成为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的重点反映问题。

  从多年排污到获得环保专利,源于一场差点儿让阜丰公司当了被告的公益诉讼。

  “为什么要起诉我们”

  “这气味儿就像粘在身上的膏药!什么时候能够解决掉?”近几年,针对阜丰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部城区居民的举报渐多。

  2018年3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应邀到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境保护局)开会,针对阜丰公司恶臭气体排放的投诉商量解决办法。

  实际上,阜丰公司这一问题早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内蒙古时就有反映。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又将阜丰公司气体污染列为重点。

  会上,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与新调任阜丰公司的总经理李学朋初次会面。

  李学朋一脸焦虑:“我们的环保没问题,在气味处理上,我们用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等离子技术。”

  这次会上最终讨论的结果是,线索移交检察院走法律程序。

  2018年3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通过实地调查、调取企业环评报告以及环保局监测记录、行政处罚情况等方式,检察院确定阜丰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对城区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关于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协助出具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额核算的建议》。根据虚拟成本治理计算方式,确定阜丰公司应当承担的环境损害赔偿额为1.0560亿元。

  经依法公告后,检察机关于2018年7月16日,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阜丰公司停止侵害、消除环境损害危险,还要承担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修复治理的费用共计1.0560亿元。

  面对起诉,李学朋急了:“为什么要起诉我们?”对于阜丰集团这一上市公司而言,这一起诉无疑是一记“重拳”。

  “公益诉讼不是要整倒我们”

  阜丰着急,检察人员也着急。

  阜丰公司是内蒙古重点培育建设的大型骨干企业。该公司以味精和黄原胶为主导产品,年均收购玉米150余万吨,企业投产当年就拉动当地玉米价格上涨了近20%。企业有员工5000多人,80%都是本地人,“靠阜丰吃饭”成为当地农民的形象说法。

  然而,另一事实是,近年来随着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受阜丰公司异味污染影响的居民范围不断加大,居民投诉逐年增多。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在调查时得知,对于阜丰这类生物发酵类企业来说,彻底的异味治理目前还是一个行业难题,终端治理措施通常是减产、限产、停产。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就是要强化对公益的司法保护,谁侵害、谁赔偿。”白静表示,“但如何实现案件办理的双赢多赢共赢,既保护公共利益,又维护企业利益,还要不影响企业职工、周边农民的饭碗,我们压力很大。”

  办案期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与环保部门、阜丰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并表示,检察建议不是空头支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企业绝不是对立关系,办理案件的初心在于共同发力,制止恶臭气体的排放,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充分释法说理后,阜丰公司对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并不是要‘整倒’我们。”李学朋意识到,“当前的环保形势下,对企业来讲,能不能解决气味污染,是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

  “不计投入,全力解决”

  面对检察机关介入与限制生产的双重压力,阜丰集团总部作出决定:“不计投入,全力解决异味排放问题。”

  有了集团的全力支持,李学朋带领攻坚团队,启用了本集团的科研站,并先后与6家科研院所合作,开始了艰苦的实验。

  最终,团队创新性地通过高温焚烧技术治理恶臭气体排放,使异味去除率达到98%。该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阜丰公司也成为全国同行业中率先解决此类问题的企业。

  恶臭气体排放问题解决了,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市检察院与阜丰公司达成诉前和解,约定认可阜丰公司在案件起诉后已投入的环境治理资金,阜丰公司只需支付剩余修复费用4000万元,并确保不再产生大气污染问题。和解协议签订后,阜丰公司足额缴纳了修复费用。

  今年1月,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不被起诉了,但阜丰公司的烟气改造没有止步。今年以来,阜丰公司又相继投入近1亿元用于技术全面升级。与此同时,阜丰集团在各地的分公司全面推广了这项技术,曾经的“被动改造”变成了现在的“主动预防”。

  回顾办案过程,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坦言,大气污染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存在证据固定难、损害评估难、修复治理难等问题。在办理该案时,检察院依托专家论证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助配合,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

  “检察机关与企业并不是对立关系。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手段,督促污染企业承担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升级,从源头上解决行业难题,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该负责人说。

  李玉波

【编辑:张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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