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重庆一男子刺伤法官刺死狱警 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重庆一男子刺伤法官刺死狱警 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2019年12月23日 1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1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南川刺伤法官、刺死狱警案被告人曾川判处死刑,曾川不服,依法提出上诉。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曾川因对重庆市南川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不满,于2018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后多次寻找原案件承办民警、检察官和法官。2018年11月22日12时许,曾川在南川区南大街距南川区法院约100米处持携带的刃长约15cm、刃宽约4cm的单刃尖刀,捅刺南川区法院法官田晓双腿致轻伤(二级)后逃离现场。为抗拒抓捕,曾川在南川博爱医院门外人行道,持刀捅刺南川监狱狱警刘彦胸部、腹部。同日15时许,曾川在公安机关围捕过程中持刀拒捕,被民警警告无效后开枪击伤。次日16时许,刘彦经抢救无效死亡。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曾川持刀刺伤被害人田晓和刺死刘彦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曾川系累犯,且为蓄意报复而持刀捅刺依法履职的法官田晓,在逃跑过程中持刀拒捕并刺死狱警刘彦,依法应予严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编辑:陈海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