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陌陌”上交友 首次见面险被性侵
女子“陌陌”上交友 首次见面险被性侵
福州晚报讯 连江女子李某与异性网友马某初次见面,竟遭暴力胁迫,险些被马某性侵。日前,经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连江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李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认识了异性网友马某。今年5月29日6时许,马某在得知李某的住处后,找上家门,李某迫于无奈与马某首次见面。李某遭到了马某的暴力胁迫,被马某带到他的租住处。后马某采取扇耳光、掐脖子等暴力威胁手段,欲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借口上厕所,乘机逃离马某的租住处并跑到楼上呼救。马某光着上身上楼追拉李某,后因邻居制止,马某匆忙逃离。
李某得救之后报了警,马某很快被抓获。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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