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非寄宿制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食品小卖部
资料图为教师在给学生讲课。 张云 摄
中新网客户端12月30日电(左宇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社会新闻精选:
- 2024年05月06日 05:18:29
- 2024年05月06日 01:44:55
- 2024年05月05日 19:32:22
- 2024年05月05日 18:38:38
- 2024年05月05日 18:37:18
- 2024年05月05日 18:33:44
- 2024年05月05日 15:39:43
- 2024年05月05日 11:05:40
- 2024年05月04日 20:15:18
- 2024年05月04日 18: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