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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50%

内蒙古“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50%

2020年01月10日 2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10日电 (记者 张林虎)1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参加内蒙古城乡居民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服用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门诊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

资料图:市民在医院等候领取药品。<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张斌 摄
资料图:市民在医院等候领取药品。中新社发 张斌 摄

  据内蒙古医疗保障局局长金满义介绍,内蒙古医疗保障局对内蒙古“两病”门诊保障情况及现有门诊慢病政策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简化“两病”慢病办理流程、科学测算基金需求、选取推荐使用药品的基础上,确定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未纳入现有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对服用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门诊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的600元。

  “对于已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不得重复享受待遇。”金满义说。

  目前,内蒙古各统筹地区已开始兑现待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落地实施,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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