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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一公民咬伤民警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内蒙古乌海一公民咬伤民警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20年02月21日 1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内蒙古乌海一公民咬伤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图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张玮 摄

  (抗击新冠肺炎)内蒙古乌海一公民咬伤民警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21日电 (记者 张玮)21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消息称,乌海一公民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且咬伤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树泉称,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各地确实出现了一些阻碍防控、阻碍执法的案例,严重扰乱了防控秩序,且社会反响很大。

  王树泉介绍道,内蒙古乌海市一公民杨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测、登记,出入小区拒不配合佩戴口罩,且对现场工作人员实施侮辱谩骂,在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拉僧仲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并将该派出所辅警右手大拇指咬伤,辱骂执行公务民警。

  “杨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目前,海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某妨害公务罪案,判决有期徒刑10个月。”王树泉如是说。

  王树泉表示,下一步将依法打击阻碍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确保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当然,对于有些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因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也将依法严厉查处。(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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