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野生动物当宠物?宁波小伙网购野生黄金蟒被判刑

野生动物当宠物?宁波小伙网购野生黄金蟒被判刑

2020年02月28日 18:3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野生动物当宠物?宁波小伙网购野生黄金蟒被判刑
    图为施某购买的蛇。 慈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宁波2月28日电(见习记者 李典 通讯员 路余 岑炜)随着近年来“另类宠物”的兴起,不少人铤而走险,购买、养殖野生动物。28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通过多方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其中,被告人施某因网购野生黄金蟒,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95后”宁波慈溪小伙施某是个“蟒蛇迷”。2019年5月,他通过微信联系一卖家,花了2200元购买了一条黄金蟒幼蛇在自家饲养。

图为施某购买的蛇。 慈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摄
图为施某购买的蛇。 慈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得知卖家在四川落网后,2019年9月,施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施某称,他知道黄金蟒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自己从小就比较喜欢蟒蛇,非常想养一条做宠物。于是,他在网上找到该卖家,以便宜价格购买到了这条黄金蟒幼蛇。

  经有关部门鉴定,施某购买的黄金蟒属蛇目蟒科缅甸蟒白化种。而缅甸蟒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经核定,该条蟒蛇价值5000元,案发后已交森林公安妥善安置。

图为远程视频庭审现场。 慈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摄
图为远程视频庭审现场。 慈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慈溪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施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该法院一审判处施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完)

【编辑:周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