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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 实行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重庆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 实行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2020年04月02日 13:47 来源:重庆晨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重庆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 实行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外地输入) 尚有34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4月1日下午,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抗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六十三场举行。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夏沛通报了我市最新的疫情动态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情况。

  3月31日,重庆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全国新增130例

  夏沛称,3月31日0—24时,重庆市无本地和境外输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外地输入),解除医学观察1例。

  截至3月31日,重庆市本地无在院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均在院治疗;尚在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为11例,其中外地输入5例、境外输入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14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3803人,尚有34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到,3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0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例,当日解除隔离30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367例,比前一日减少174例。

  对无症状感染者,实行严格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夏沛介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

  我市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管控。为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对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在开始和解除集中隔离时均开展实验室检测,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即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要求采取措施。

  一是及时按规定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要求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按时完成个案调查。

  二是实行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未出现症状,且至少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即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至区县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是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按要求及时进行追踪,并参照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防控之弦不能松,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继续保持

  夏沛介绍,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现已报告3例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境外输入压力明显增大。同时,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不容忽视。我市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好精准防控、闭环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

  “在这里,我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夏沛称,疫情期间养成的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要继续保持,在人群集聚场所要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从事餐饮、百货、环卫、理发等近距离服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

  同时,境外来渝返渝人员要主动报告境外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配合做好入境卫生检疫措施,按要求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陈竹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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