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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张厚文等18人涉黑案终审宣判

广东中山张厚文等18人涉黑案终审宣判

2020年04月22日 2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4月22日电 (索有为 刘颖清)记者22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对上诉人张厚文、张杰克等18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1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厚文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人民币,下同)、罚金三十五万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判处张杰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十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宣判后,张厚文等14人提起上诉。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张厚文、张杰克等人在中山市沙溪镇厚山布碎交易市场、涌头布碎交易市场纠集组建布碎运输车队,通过威胁恐吓、殴打商户、敲诈勒索等方式强迫市场商户接受其车队的货运服务,以此长期活跃于布碎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张厚文、张杰克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当地布碎运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以此非法敛财,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张厚文长期非法占用位于沙溪镇凤凰山的林地,并指使、纵容他人在该土地上大量倾倒垃圾,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予以维持。(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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