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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报:广东等5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半数以上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报:广东等5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半数以上

2020年06月10日 21:04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高敬)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10日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国务院新闻办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污染源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十年开展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2019年开展,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赵英民介绍,2017年底,全国各类污染源数量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247.74万个,生活源63.95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7.88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4万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3497个。

  从地区看,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五省各类污染源数量占到全国总数的52.94%。全国污染源的数量,特别是工业污染源的数量呈现由东向西逐步减少的分布态势。

  从行业看,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五个行业占到全国工业污染源总数的44.14%。

  移动源方面,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67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413.2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7.62亿千瓦,营运船舶数量27.82万艘,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246.18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024.89万次。

  赵英民说,本次普查摸清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普查成果对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今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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