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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 山西太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 山西太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6月23日 0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太原6月23日电 (杨杰英)山西省太原市纪委22日通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其中,太原市能源局所属节能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副支队长兰瑞明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兰瑞明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并多次驾驶该公车办理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兰瑞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相关费用。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李瑞明、二级法官赵鹏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3月,由李瑞明引荐陪同,赵鹏违规接受其所承办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王某组织的宴请,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并分别收受王某赠送的茶叶。2020年5月,赵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瑞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小店区北格镇卫生院负责人杨虎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杨虎良因病住院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4400元。2020年5月,杨虎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上述3起典型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习惯还没有养成,心无敬畏、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守好底线。

  通报中表示,端午将至,又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既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合理消费,带动提振全市市场消费信心,又要教育警醒其不得借机用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在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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