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检方回应对“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嫌疑人存疑不捕

检方回应对“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嫌疑人存疑不捕

2020年07月30日 2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7月30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事件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7月22日,福田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院审查逮捕。该院高度重视,认真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发当晚,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根据法定鉴定机构对嫌疑人赵某某身上缴获的药物作出的鉴定意见,并结合扣押的药物说明书,证实该药物含“他达那非”成份,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药物会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达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状态。另外,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证据看,本案尚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因此,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院依法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检察机关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前,认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向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向其详细告知了不服不捕决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案件尚未终结,侦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编辑:卢岩】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