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湖南:15个工作日内必须移送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湖南:15个工作日内必须移送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2020年09月18日 17:09 来源:新华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华社长沙9月18日电(记者谭畅)为规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工作,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优化办日前联合印发《湖南省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机构收到或者发现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经初步调查了解,涉及党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法明确,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必要时,可以报请上一级优化营商环境机构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根据这一办法,湖南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机构应当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把关、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移送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提供有关证据或情况说明等资料。

【编辑:田博群】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