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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普遍建立 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

广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普遍建立 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

2020年10月16日 14:0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广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普遍建立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
    图为会议现场 林浩 摄

  中新网玉林10月16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玉棠介绍,自被列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广西推动家事审判场所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各级法院普遍成立家事巡回法庭、家事合议庭,设立会客厅式的家事法庭、圆桌少年法庭、调解室及心理辅导室,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普遍建立。

  10月15日-16日,广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市召开。林玉棠在会上介绍,当前,广西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采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已经成为老百姓的普遍选择,越来越多的家事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人民法庭。

  这些案件虽然大多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标的较小,但在处理这些纠纷过程中,一旦有所疏忽或处理失当,就可能会引发社会事件。从震惊全国的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枪杀事件,到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被害案,嫌疑人的犯罪动机都源于家事纠纷。

图为附城人民法庭家事案件审理现场 林浩 摄
图为附城人民法庭家事案件审理现场。 林浩 摄

  林玉棠表示,为真正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广西各法院坚持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妇联、团委、基层社区等沟通协调,形成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达91个,其中67个设在人民法院。

  与此同时,广西各地法院建立庭前评估和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蓝天家书、判后寄语等制度,体现出较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广西法院审结的一审家事案件超五成,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但是,林玉棠坦言,当前,广西家事审判的社会参与和长效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必须把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推动建立新型解决家事纠纷多元机制,落实行之有效的人性化家事程序制度,最大限度和谐化解家事纠纷。

  此次会议期间,记者在玉林北流市看到,当地法院根据辖区乡镇分散、地域管辖范围较广的实际情况,在附城人民法庭成立家事少年案件审判中心,集中审理城区及周边乡镇的家事案件,协调指导其他人民法庭依当事人意愿就地化解家事案件,实现各人民法庭家事调解资源、制度机制和多元调解平台的共享。

  走进附城人民法庭,家事案件开庭现场不在是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而是温馨的会议间,庭审现场,原先的“原告”“被告”等台卡字眼被“男方”“女方”“长辈”等替代,房间墙壁上贴满“家和万事兴”等字样的标语和箴言,提醒当事人要和谐解决纠纷。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拥建介绍,附城法庭推行“维家、维情、维心、维和、维权”家事审判工作方法,让当事人走进家事法庭,感受家的氛围、重拾家的温馨,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柔性,自2018年运行以来,该法庭共审理家事案件2634件,调撤结案1681件,调撤率达63.8%。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派出机构,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是人民法院服务基层百姓的重要窗口。”林玉棠说,把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延伸到人民法庭,提高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效率,事关千家万户、意义重大。

  林玉棠表示,接下来,广西法院将推广“玉林经验”,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一次性解决纠纷等工作要求,打造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工作品牌,同时健全基层家事纠纷化解网络,推进在线法律服务,委托基层组织、妇联开展判后回访、困难帮扶,让更多的家事纠纷解决在诉前和萌芽状态。(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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