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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4伤主犯被判无期 此前已达成民事赔偿意见

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4伤主犯被判无期 此前已达成民事赔偿意见

2020年11月06日 15:42 来源:新京报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11月6日,河南永城“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4伤案”在永城市法院进行宣判,被告人谭某某被判无期徒刑。此前,被告人已与三名受害人的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意见。

  2019年7月3日晚,河南省永城市一玛莎拉蒂汽车发生剐蹭后逃逸,逃逸中又追尾一辆宝马车致其燃烧,致2死4伤。2019年7月4日,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9年7月6日,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涉事女司机谭某某23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今年1月16日,此案在永城市法院开庭审理。

  11月6日,本案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赵明告诉新京报记者,经过法院和律师的多次调解,被告人已与三名受害人的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具体的赔偿数额,不方便对外透露。”

  辩护律师赵明称,这次的民事赔偿,一方面是对被害人一家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是对他们精神上的一种安慰,有助于平息双方的矛盾。“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后,刑事判决方面会考虑这一从轻情节。”

  庭审现场,被告人谭某某下跪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受害人家属表示拒绝,并向法官说明不予谅解。

  新京报此前报道,1月16日,河南“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致2死4伤案”在永城市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某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同车人员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在明知谭某某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谭某某系主犯,刘某某、张某某系从犯。检方建议,对3名被告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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