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

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24日 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西宁11月24日电(文思睿)11月24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游海洪以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受贿赃款77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游海洪为尹某(已判决)在项目申报、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尹某现金贿赂77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海北州财政局局长白顺兴(另案处理)行贿1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海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游海洪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陈海峰】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