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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父级别”黑社会头目郭全生被判无期

内蒙古“教父级别”黑社会头目郭全生被判无期

2020年12月11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内蒙古“教父级别”黑社会头目郭全生被判无期
    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中新网巴彦淖尔12月11日电 (记者 张林虎)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郭全生等46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宣判,外号“郭秃子”的郭全生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56岁的郭全生好勇斗狠,外界一直传言其是包头最大、内蒙古“教父级别”的黑社会头目,其“官员朋友圈”阵容强大。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原书记邢云、内蒙古原副主席白向群、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包头市原副市长路智、包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宝君、包头中院原副院长梅学军皆与郭全生有“交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全生自1988年刑满释放后到内蒙古安装公司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暴力、违法活动逐步掌控安装公司后,通过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成立多家公司,逐步形成以隆升建筑公司、万號酒店为聚集点,以郭全生为组织者、领导者,组织架构体系完整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特别是2003年以来,该组织为谋求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被告人郭全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5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刑期,并处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个人财产、罚金附加刑等。(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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