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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件 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江西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件 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2020年12月29日 1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江西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件维护“脚底下的安全”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为维护民众“脚底下的安全”,今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就发现的窨井盖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件。 李韵涵 摄

  中新网南昌12月29日电 (记者 李韵涵)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为维护民众“脚底下的安全”,今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就发现的窨井盖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余件。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董芳兴表示,今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推动更换问题窨井盖786个。截至12月28日,未发现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案件。

  “全省窨井盖管理中普遍存在权属复杂‘追责难’、无主井具‘管理难’、同沟共井‘协调难’以及标准不一‘养护难’等问题。”董芳兴称,规范窨井盖管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眼前的危险要尽快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窨井盖要及时整改到位。

  据了解,江西各地检察机关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推进隐患整治,在辖区内开展窨井盖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9月,南昌市检察机关开展道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窨井盖缺失、松动、破损线索12件,盲道破损、道路凸起物、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车辆线索14件。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及行政机关的积极履职下,更换问题窨井盖195个,修复盲道破损10处,移除道路凸起物、清理占道经营、堆放杂物20处。

  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建议下,江西省住建厅指导各地加快修订完善《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明确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窨井盖设施权属部门职责,编制窨井盖维修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和考核标准等管理机制,从省级层面给各地提供一个可规范操作的依据。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问题窨井盖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常态化的井具巡查制度。

  董芳兴举例称,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城区富川路、二七路、环龙湖路等路段多处窨井盖缺失、凹陷,立案调查后向吉安县城市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吉安县城市管理部门对186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明确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目前,186处窨井盖均得到有效整治,并初步建立市政窨井盖管理机制。

  董芳兴表示,下一步,江西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优势,加强与当地住房和建设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省住建厅与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联合下发《全省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市域治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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