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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起诉1031人

内蒙古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0年起诉1031人

2021年01月28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内蒙古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起诉1031人
    图为李琪林在内蒙古两会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袁永红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8日电 (记者 乌娅娜)“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起诉1031人。”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在两会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

  李琪林举例道,检察机关对小学教师李某在教学期间猥亵男童案监督立案,对一审未认定强奸罪的菅某某强奸、猥亵幼女案提出抗诉,不让“大灰狼”逍遥法外。

  据悉,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1人。践行感化挽救的“母亲情怀”,通过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家教指导、技能培训等精准帮教。实行“一站式”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身体检查等取证工作,全力避免二次伤害。

  检察机关还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体系。积极与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性侵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完)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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