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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疫情期间不得哄抬物价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疫情期间不得哄抬物价

2021年08月04日 1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疫情期间不得哄抬物价

  中新网武汉8月4日电 (武一力)为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4日向全省各类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日用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等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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