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全年不超过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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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全年不超过6天

2026年05月07日 15: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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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5月7日电 (叶秋云)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助力学生拓展实践空间,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意见》明确,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春、秋学期中期,分别为4-5月、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总计不超过6天,具体天数由各地统筹确定。假期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衔接,或结合学校实践、文体活动开展;农村及沿海地区可结合农时、渔汛灵活调整。该制度重点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各学段可错时安排,九年级可结合备考弹性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普通高中参照探索实施。

  《意见》指出,各地需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方便家庭假期出行;文旅、体育等多部门要指导各类场馆假期面向学生及家庭推出免费或优惠服务,延长开放时间并开展特色实践活动;交通、公安部门要做好假期运力调配、交通疏导与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儿童票价优惠。同时,各地各校要深挖福建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地域化研学线路与课程,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省情、传承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

图为福州市晋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外景。叶秋云 摄

  《意见》提出,针对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建立健全“党政部门主导、学校社区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托管服务体系。各地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指导学校、社区、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等阵地,在假期提供以看护为主,兼顾兴趣培养、素质拓展的公益托管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严守“双减”要求,不得因春秋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假期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教师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假期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意见》的印发,在教育界引起热议。福州市湖滨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益处良多。对学生而言,既能错峰避开出行高峰,有效疏解学业压力、缓解厌学与情绪焦虑,也能规避学生集中外出带来的安全隐患;教师可拥有充足时间休整调适、潜心备课教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助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学校层面,既便于组织学生在气候适宜时节开展户外实践,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落地,也能错峰统筹校园修缮维护工作,做到基建与教学两不误。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校长魏健认为,全省推行春秋假制度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益探索。春秋假可缓解学生学业疲劳,为家庭亲子互动与研学实践创造空间。制度的落地成效关键在于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让假期真正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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