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
责任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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