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称第三次“陈江会”将达成四项共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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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丙坤称第三次“陈江会”将达成四项共识
2009年02月03日 14: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3日电 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今天表示,包括共同打击犯罪、金融合作、定期航班、双向投资四项议题会在第三次“陈江会”达成一定共识。

  据“中央社”报道,江丙坤上午出席海基会“2009大陆台商春节联谊活动”表示,海基会已经获得“陆委会”正式授权,包括金融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双向投资与定期航班四项议题,希望在春节后尽速展开协商,圆满进行第三次会谈,签署更多协议。

  台“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也说,春节过后,大家收收心,谈判团队准备好了就会上路。

  江丙坤接受媒体询问时进一步表示,第三次陈江会尚未敲定时间与地点。至于媒体报道上半年在台湾、下半年在大陆,他表示,“没听说过这件事”。

  江丙坤指出,1月份在大陆与陈云林会谈时,双方同意针对共同打击犯罪、金融合作、定期航班与陆资来台四项议题尽速展开协议。海基会也在获得“陆委会”授权后,立即发函海协会,希望展开协商。

  问及这四项议题是否一定会达成协议,江丙坤说,共识的处理模式很多,不一定要签署协议,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四项议题会有一定的共识。

  台“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则透露,目前各项议题仍在两岸业务沟通阶段,必须等双方取得共识,并有初步文本出炉后,才会进入预备性磋商阶段。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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