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完善特区的选举制度。新修订的附件一中,选举委员会的组成由原来的四大界别扩大到五大界别,人数由1200人增加到1500人,对此,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增加的300人代表了香港社会中的基层人士的利益。而选委会整体基数的扩大使得香港的选举制度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记者 范思忆 制作 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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