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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别有用心人士冒充记者参与暴力示威活动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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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9月3日,香港警方会见传媒时指出,在2日的拘捕行动中,有疑似记者身份人士对警务人员实施围堵和袭击;近期的暴力示威活动中,警方亦查获了大量假记者证。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认为,专业的记者不会影响警队的行动,更不会做出袭警和抢犯的行为,因此警方怀疑有人以记者身份作为掩护,参与非法暴力示威活动。

  【同期】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 谢振中

  到底什么人居心不良,要用假的记者证?这些假冒的记者,去暴力示威的现场,他们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和很多媒体的合作都很有默契,记者不会阻碍警务工作的进行。因为专业的记者从来不会影响警队的行动。但昨天我们看到,在太子当警务人员去制服被捕人士的时候,记者围住警员拍摄的期间,有超过十个人曾经围住(警员),也都有人袭击警务人员。同时,不知袭击他的人是否想抢犯,所以他做出使用胡椒喷雾的做法去应付这些人。我相信真正的记者一定不会做出袭警和抢犯的行为,但明显有人以记者作为掩护,袭击警务人员。

  【解说】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冒充记者身份令部分人士更容易接近警方防线,挑起事端。他告诫这些别有用心的人士,使用假记者证,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这项条例罚则相当之高;此外,亦可能触犯其他法律条款。

  【同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 李桂华

  其实我们在很多驱散之后,又或者在案件里面,我们都发现很多假的记者证。为什么要使用(假记者证)呢?有的视频中可以看出来,我们都见到,他们想用这个方便,用来接近警察的封锁线,又或者想生起事端。如果发现假的记者证,我们发现他们行使了以上的情况之下,其实我们可以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就是说使用虚假文书,这个罪刑相当之高。所以我在这里希望透过传媒,和这些人士讲不要触犯这项条例,因为这项条例罚则相当之高。同时如果被我们发现,他根本不是一名记者,而是以另一个角色去参与非法活动,他也会触犯其他(法律条款),比如他当时有的罪行,例如非法集结等等罪行。

  记者 李雨齐 胡定轩 香港报道

责任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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