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州省罗甸县,郑女士驾驶电动车行驶在街道,突然被上空飞下的一只“鹅”砸到,郑女士操作不稳,撞向路边停放的轿车,造成软组织挫伤。
黔南公安罗甸交警事故值班民警到达现场维护交通秩序,随后和辖区龙坪派出所民警一同处置。经过协调处理,“鹅”主人敬女士赔偿了相关医疗费,在医院处理伤情后,驾驶电动车的郑女士已无大碍。
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民众在高层养殖或者工作时,应当做好安全防护,防止高空掉物或高空抛物等安全事件的发生。(袁超 杨枫 素材来源:贵州黔南交警宣传科)
责任编辑:【王凯】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3042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