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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警查获首起海洋非法倾废案 查证非法倾泥约1.3万方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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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近日,福建海警查处了一起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现场依法查扣涉案船舶1艘,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查证非法倾倒疏浚泥约1.3万立方米。该案是福建海警查获的首起海洋非法倾废案。

  【同期】厦门海警局思明工作站站长 黄少瑞

  近期,我局在海上巡逻时发现辖区部分港口和航道疏浚项目存在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现象,那为及时制止这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我局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并增派执法艇对相关海域进行不间断巡逻。

  【解说】根据掌握线索,执法人员派遣执法船艇对正在漳州招银港8号泊位疏浚作业的船舶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装载疏浚物约1000立方米,且船员未能出示《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随后,海警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该船航海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证据,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同期】厦门海警局思明工作站站长 黄少瑞

  他们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杨某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解说】经调查,自今年10月份以来,该船累计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约1.3万立方米。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解说】记者了解到,为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废弃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吴晟炜 郭玉 洪晨晖 福建厦门报道

责任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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