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APP

中新视频

中新网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组织考试作弊最高可获刑7年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解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提到,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最高可获刑7年。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姜启波

  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所以《解释》将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

  【解说】《解释》中还明确了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只要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已经实际严重危害到考试秩序,即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作弊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姜启波

  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解说】此外,《解释》中还提到,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说】据了解,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

  (单璐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李雨昕】

特别推荐

视频排行榜

关于我们| About us|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3042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