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用地整治风暴将起
      就当下中国社会而言,住宅依然是公共需求品,将公共需求品过度市场化显然有矫枉过正之嫌。如何摆脱市场经济理论下,土地这一最富价值的稀缺资源对政府财政收入的控制,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
      继“国四条”、“国十一条”等调控政策之后,中国官方进一步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国土资源部3月10日下发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用地出让、打击囤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全方位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同时通过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底价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门槛。通知全文近五千字,涉及五个方面,共19条,主要是落实“国11条”精神,剑指房地产市场里的囤地炒地现象。
      有评论指出,一场房地产市场里的用地整治风暴即将刮起。近期楼市调控政策一览
    房地产投资GDP里拿高分
      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中,矛盾无处不在,“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与国民急盼房价下降的矛盾”,或许能称之为最主流矛盾。在这当中,舆论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误解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含义因为高房价并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全文]

      正因为人们对于抑制高房价的呼声与日高涨,如何解决高房价、安置百姓住房问题越来越考验政府调控。而社会专家与人大代表们也开始不断建言献策。今年的“两会”,频频发出的关于“如何调控房价”、“治理房地产乱象”等提案更是成为一大特殊现象。
      房地产业内也一致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今年会议绕不过去的话题,“如果政策调控进一步加大力度,那么房地产板块和整个大盘可能会继续承受压力。”从各大券商对房地产板块的评论来看,“中性”、“谨慎操作”成为主流。[全文]
    温总理“坚决”二字带出信心
        早在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一句“我也知道所谓‘蜗居’的滋味,我有决心……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拉开了今年“两会”关于抑制高房价讨论的序幕。而在随后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中的“坚决”二字,给了不少买房人极大的信心。[全文]

      毫无疑问,房价已成今年政协小组讨论会上的最大热词。委员们的提案有关房价的集中度非常高,在针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中,众多委员的发言也直指房价。房价,可谓是位居委员发言涉及话题之首。因此有人称今年两会为“住房两会”。
      在政协各个界别分组讨论时,无论谁发言,一提到房价,会场气氛立刻就会被引爆——各个会场关于房价的讨论总能引起委员们的热烈响应。虽然话题一致,但场内、场外观点却不甚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引起激辩。[全文]
    “国19条”出台 调控再进一步
      《通知》要求各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全文]

    保障住房用地供应列“国19条”首位
    1、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协调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依据投资到位情况和方便群众工作生活要求,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块,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
    3、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各地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应保尽保、及时供地。
    4、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
    5、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选择部分地块,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土地,发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调节作用。
    6、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7、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各地要对已供土地的开竣工、开发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及时更新开发利用信息。
    8、强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
    9、严格依法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加强对每个房地产项目开工到期申报情况的监测核查,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10、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要依法依规处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
    11、公开住房供地计划。——各地应及时将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部门户网站及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公开土地出让公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部门户网站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13、公开土地出让和划拨结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出让成交和已划拨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价款、容积率、开竣工时间等,在入网上传部的同时,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及媒体公开。
    14、公开土地开发利用信息。——自今年起,部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按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时间开竣工的宗地信息。
    15、公开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案件处理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6、明确房地产用地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
    17、结合出让合同清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各地必须在7月中旬前完成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出让合同清理报告于7月底前一并报部。
    18、严肃查处房地产用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4月,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开展联合检查,一并检查房地产开发中突出问题的清查情况。
    19、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共同责任。
  • “政府卖地是有利益驱动的。目前,财政正规渠道中央拿走太多,地方收入主要是卖地和收费罚款。卖地收益最大化,必定成为其政策和行为的取向。”
  •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 周天勇
  • “应将土地出让金收归国家财政,而将物业税收入归入地方财政,让物业税收入替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这样地方政府才会摆脱卖地冲动,才有积极性去开征物业税。”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李庆云
  • “卖地财政与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执行人的矛盾的确存在,并且相当明显。”
  • ——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 赵锡军
  • “国家越是调控,房价越是疯涨,没有用的。”
  • ——中新网网友 7889
  • “现行市场格局下,房地产的各项税费均由购房者承担,开征物业税会增加房地产投资和保有成本,使房价‘水涨船高’。”
  • ——全国人大代表 王刚
  • “中国开征物业税既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稳定的不动产税收,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抑制房地产泡沫,从而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价格虚高的问题。”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 “如果真正把房子当做商品来卖,开发商说这个话无可厚非,但现在中国的房子已经变成投机、炒作的工具,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现在的风光能维持多久还真难说。”
  • ——网友 绝版出水芙蓉
  • “在当前市场和政策条件没有实质改变的前提下,今后十年房价都会继续上涨,我看不到下跌的理由。”
  • ——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 王健林
  • “卖地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有些城市财政收入的一半来自土地转让收入。”
  •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
  • “2009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超过1.5万亿元。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占地方财政收入近50%。为什么在房价下跌的时候,地方政府总会或明或暗地‘托市’、‘救市’?原因是不言而喻的。”
  • ——全国政协委员 梁季阳
  • “政府不能把贫富分级的社会矛盾全部转嫁到开发商身上,似乎开发商就是当代的黄世仁,房价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资产阶级。高房价是个社会问题,不是那个行业的从业者所能承担的罪名。”
  • ——网友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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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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