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轿车半年修8回 厂方称已过换车时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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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轿车半年修8回 厂方称已过换车时限

2010年06月30日 10:03 来源:汽车007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为水温高,我刚开6个月的车已经修了8回。”杜先生称,去年12月买的车,但因车辆水温高,随后时间竟在4S店被修理了8次。杜先生称,他是去年12月底买的新车,但才买1天,便因车水温过高而无法驾驶。

  在杜先生出示的维修单中,清楚记录着从今年1月2日至5月25日,该轿车被维修了7次,检查的多为水温高或发动机冷却液出现问题。为此该4S店为其更换了20个零件。前两天因为水温高的问题,杜先生第8次来到4S店进行维修。“我的车是花5.9万元买的,可如今因为修车,来一次的油费、饭费和高速过路费就至少要花100元,这还不算向单位请假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杜先生介绍,汽车在约30km/h低速行驶时或未熄火停车时,均会因水温过高导致空调关闭,对发动机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这车我才开了5000公里,可现在都不敢往远处开。”杜先生称,这样只修不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公司能给我换辆新车。”

  维修车间负责人称,“该车是因为水温高造成的问题,但该车水温并非总高,只有低速行驶时会出现。为此我们也检查了散热器等设备,并进行了更换。”同时负责人表示,导致汽车水温高的原因有很多,需要经过检测才能查出问题。厂家工作人员则表示:“在维修时因为出现问题比较复杂,所以需要一些时间进行检查,才能查出问题并维修。”她随后称,如果在该4S店维修后无法解决,总公司可以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以便顾客的轿车能够尽快修好。而对于杜先生提出更换轿车的要求,她称:“公司规定须在购买后15日内办理更换,现在顾客已经购买6个月了,过了我们的更换时段。”

  律师说法>>>

  过保还出同问题,也应免费给维修

  律师李红星表示,在4S店维修多次后,均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基本可以认定为该轿车在此方面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保修期内与维修部门协商,要求保证解决问题。还可以要求维修部门在出现同样问题时,即使过保对方也应负责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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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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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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