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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过路费:法律惩处与人心反应

2011年01月12日 14:0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禹州一位农民时某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河南境内郑尧高速的一些收费站,共计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报道称,此一案件很有可能是全国首例。

  时某触犯了法律,并接受法律处罚。判决书显示,时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后,他也没有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从法院审理来看,适用诈骗罪的法律依据并无明显不当,审理期间,法院也曾因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报请省高院批准,延期审理一个月,可见,审判过程与程序,还是体现了严谨、慎重与规范。

  然而这样的判决还是给人强烈的震撼感。众所周知,无期徒刑是极为严厉的刑罚。一般来讲,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人员,适用于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社会观念中,有人甚至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更加残酷,因为它剥夺一个人终生的人身自由。

  时某的行为有危害性。他伪造证件,逃脱收费,具有主观恶意,对公共财产、社会秩序确实构成冒犯。与杀人、抢劫这样的重大犯罪行为不同,他在安身立命的土地上跑运输、做生意,手段是非法,但对他人和社会生活而言,很难说有十分明显的危险性。一个人偷逃收费,且次数多,涉案金额大,不可容忍,但对此处以无期徒刑,在一般人心层面,真是情何以堪。

  法律面前无侥幸,这算是证明,但一个人何以要偷逃收费,值得深思。2辆车,8个月,2361次,368万余元,简单计算一下,平均每辆车184万元,每辆车每个月的过路费平均是23万元,每辆车平均一次的过路费是750多元,如果不偷逃,这是应当交付的过路费。从公开信息看,这2辆车通常情况都是超载150%,河南对载货类汽车是按总质量计重收费,然而即使这样,这样的收费仍然让人难以想象。

  郑尧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是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从去年10年更新的上市公司资料里可以看到,去年1-6月,郑尧高速公路的营业收入是15523万元,2辆车8个月可以偷逃368万元的收费,也在一个侧面反映了这条高速公路的收入水平。

  全世界七成的收费公路在中国,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收费公路中的一些弊病也为人热议。有的地方,收费站的设置、审批管理不严,站点过多,收费标准过高,民众反应强烈,有的地方转让公路收费权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违规、越权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部分经营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过长,增加了社会负担,等等。几年前,世界银行发布过一份研究报告,直指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已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和地区之一。

  或许郑尧高速并不算特别,甚至在收费程序上也很讲究规范,但收费公路存在的深层问题足以由此引起反思。偷逃收费,是一起法律事件,哪怕有疑惑,仍然要承认法律本身具有严肃性;收费是社会公共问题,关系到无数民众的切身利益,尤需关切。不是所有人都会作出时某这样的行为,但在社会人心之中,在收费的现实层面,收费公路所映照出的民众幸福问题,需要有更深的体察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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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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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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