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中“瘫痪” 4S店不检查先砍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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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行驶中“瘫痪” 4S店不检查先砍价
2009年11月19日 14:28 来源:汽车007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沈女士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花了17.48万元购买了一辆品牌轿车,行驶一年后,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支撑发动机的螺帽突然脱落,发动机坠落压在轮球上。事故发生后,沈女士立即致电当地的品牌售后服务中心,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售后人员到达后并没有马上把车拖走,也不问车辆故障原因,而是与她砍起了维修价格。足足一个多小时后,售后服务中心才将故障车辆拖走。在修理时,她再三询问事故原因,可对方却说“这是正常情况”。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沈女士投诉到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要求该销售公司补偿其经济损失和延长保修期一年。

  消保委受理案件后进行了调解。该售后服务中心同意将沈女士出保的车辆免费修理,并作出部分赔偿。对此结果,沈女士表示接受。

  专家点评

  产品质量是客户满意最基本的条件。一个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照理应当立即引起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一辆开了不到2年的汽车发生发动机坠落的情况,处理人员竟然言辞咄咄地说是“正常”的,实在令人费解。此案至少告诉我们:第一,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极差,服务方式不规范;第二,厂家的售后服务和危机处理系统存在严重问题。

  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消费者沈女士的车先是发动机坠落,其中已经存在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的可能;之后,在后期服务的维修过程中其态度和服务方式也对沈女士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因此,沈女士的补偿要求是合理、合法的,至于补偿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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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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