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全面推广二手车买卖合同——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石家庄全面推广二手车买卖合同
2009年02月11日 14:30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自今年2月开始,石家庄市在二手车市场全面推广统一制式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了解到,此次石家庄推广使用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文本中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还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等等。如果二手车卖方在交易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车辆信息,买方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未采用二手车买卖合同以前,买卖双方都是口头约定,车辆进行交易之后,对于后续发现的问题,解决起来很困难,很难找到一个有效的依据。采用二手车买卖合同后,车辆的信息和状况都进行了详细登记、规范,对买卖双方既是维护正常合同的执行,又是一个约束。对合同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依照合同进行追查。

【编辑:王峥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