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行驶不到一个月漏油"爆缸" 奔驰被拒保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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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行驶不到一个月漏油"爆缸" 奔驰被拒保修
2009年03月14日 09:41 来源:新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湛先生买了不到一个月的奔驰半路漏光了汽油。小图为断裂的发动机连杆。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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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的邓女士3年前花了近百万元买下一辆进口奔驰轿车,但新车行驶不到一个月就发生发动机漏油、第一缸崩裂(俗称爆缸)的事故。而双方协商后进行的检测,结果显示该车发动机的拉杆严重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之后双方对簿公堂,白云法院一审判处销售公司分文不赔。

  ●事故全身“体检”次日就漏油“爆缸”

  2007年4月,邓女士在位于中山大道西的广州市怡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99万余元(净车价)购得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S300轿车。同年5月25日,这辆车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正式交付邓女士使用。邓女士称,该车其实是以她的名义为丈夫购买的,实际使用者是丈夫湛先生。

  湛先生告诉记者,当年6月22日下午,就在他驾驶这辆车行驶到半路之时,车上突然预警发生漏油事故,随后整辆车就瘫痪在路中间。湛先生当即致电奔驰特约维修方广东仁孚怡邦汽车服务公司(下简称仁孚公司)并将车拖至维修店进行检测。10多天后,湛先生被告知这辆车的发动机漏油并导致缸体崩裂,发动机第一缸中的连杆也断裂了,整个发动机报废。从开始用车到发生事故,湛先生真正使用这辆车还不到一个月,行驶里程仅为3880公里。

  “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仁孚公司称‘爆缸’原因不是质量问题引起的,而是外因(如发动机进水等)引起的,不属于保修范围。”湛先生称,他们全家当即感到不解,至少维修方没有对车进行全面检查,就下如此结论是不合适的。而这车在漏油“爆缸”的前一天(6月21日)才在仁孚公司进行全车免费检测,检测结果一切正常。

  湛先生说,他一再希望销售方能提供免费维修,但却一再遭到拒绝。湛先生称,出事当天天气晴朗,车辆也没接触过水,“为何保修2年的车,说不保修就不保修了呢?”

  ●投诉

  因奔驰方拒付检测费失败

  无奈之下,湛先生投诉到广州市消委会。广州市消委会调查后建议,首先双方应委托政府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原因,奔驰方应该负责检测费用;其次销售方在出售轿车时,没有提供售后服务的详细情况,维修方以发动机进水为由拒绝免费保修理据不足,而应在车主送检车辆的同时,先更换或维修好争议车的发动机,或者提供一辆同品牌的车辆给车主使用。但消委会的建议,没有得到仁孚公司的采纳,湛先生的投诉最终因奔驰方不肯垫付检测费而失败。

  ●检测

  发动机连杆质量超标20%

  湛先生告诉记者,在消委会协调失败后的一个多月里,他还多次与仁孚公司协商,2007年8月30日,双方终于就车辆鉴定事宜签署了《协议书》,同意共同委托广东省机动车辆监督检验站对发动机故障进行鉴定,而费用由仁孚公司先垫付。而为了解决出行难,湛先生再花了25万多元购买了全新发动机对车辆进行更换。 2007年11月14日,该检验站及鉴定专家组联合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车发动机第一缸连杆断裂和其他各缸连杆出现弯曲,主要原因是该车发动机进气系统曾经进水,但不排除发动机部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同时,对该车发动机连杆进行硬度检验后发现,其不符合国家对于发动机连杆质量的行业标准,超标指数最大为20%。

  ●判决 检验标准不对奔驰方不赔偿

  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湛先生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无须对故障承担任何责任。

  在法庭辩论中,湛先生一方认为依据合同法,被告应当赔偿更换发动机的费用25万多元及相关损失共计54万余元。而仁孚公司则辩称,争议车辆是经国家海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进口的,故是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强调即使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车也没有法律依据,汽车作为特殊的动态产品,不属于“三包”的产品范围。

  仁孚公司还对广东省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出该车连杆不符合标准提出异议:鉴定采取的标准不是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对鉴定结果予以采纳,但不认同发动机进水是被告造成的。对涉案的发动机连杆的硬度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提法,因为该标准并非涉案奔驰轿车发动机连杆的检验标准,国家也没有对发动机连杆的检验标准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并不能就此推断此车存在质量问题。最后,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此,湛先生表示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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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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