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应仔细阅读条款 避免“三个误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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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车险应仔细阅读条款 避免“三个误区”
2009年03月03日 16:08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一般都会投保车险。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重庆保险专家说,《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此外,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超额投保”并不能得到额外赔偿。

  误区二:不足额投保。“与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相反,有的车主为了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

  误区三:投保险种不全面。重庆保险专家说,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等三类主险,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险种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可替代。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车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既不能为了省钱少保,也不能不加分析多投保。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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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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