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日前经过三方协商,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帮助解决当前企业遇到的困难和职工要求迫切的问题。
《意见》要求,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在制订出台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停产培训、降薪、减员等调整方案时,要听取、吸纳工会和职工的合理意见,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广大职工要支持企业的生产结构调整,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协调企业与职工在调整中的利益变化,寻求双赢。
上海还明确,在协商过程中劳资双方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依法协调处理。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恶意侵权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工会组织在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纠纷中,对职工依法提出的权利诉求应态度鲜明地代表和保障职工的权利,对职工提出的高于劳动标准之上的利益诉求,应当平衡好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与职工的合理要求,妥善把握好协商的标准和尺度。(记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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