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明长城满目疮痍 砖包的墙体全不见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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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明长城满目疮痍 砖包的墙体全不见

2010年08月18日 09:18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陕西省府谷县西汉时期建制,是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滔滔黄河环绕而过,万里长城横亘东西。明代长城在府谷境内有一百多公里,历经几百年风雨侵蚀和人为损毁,已是满目疮痍。砖包的墙体现在全不见了,依稀可见主体城墙的地段只有四五公里。

  近日,“玛歌·2010长城保护万里行宣传活动考察团”抵达这里。在一路所闻所见保护长城的故事中,尤以在此地听到的三道沟乡长城被毁一事令人刻骨铭心。从这起事件中,可看出我国长城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日益增长的保护意识和水平。

  2008年3月14日下午,府谷县文管办接到群众举报,称三道沟乡新庙村北发现长城被毁事件。于是,三道沟乡政府、县文体事业局、县文管办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三忻集团的60万吨兰炭生产线占地200多亩,施工现场处于明代长城途经地区。由于年代久远,这段长城自然侵蚀严重,加之离村庄较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当地村民在此间搞农田基本建设,烽火台包砖被拆掉。苍茫古老的长城墙体和烽火台渐渐化为平地。2007年,府谷县将这一带定为庙沟门工业集中区。2008年2月中旬,三忻集团在平整场地时,发现有砖块和夯土层。由于施工方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致使长城遗存遭到损坏。

  于是,府谷县文管办根据《长城保护条例》,由于这个条例第二条规定:“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没有将这次地下长城遗存囊括其中,因此便套用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3月18日迅速作出了处理意见:

  1、施工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作出保证:不再扩大施工范围,保护好周边的长城遗存;在施工期间,发现有文物遗存,要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配合文物部门勘探调查,并提供工作方便。

  2、由施工方提供文物保护费50万元。

  3、由施工方出资,文物部门监督实施,在厂区附近长城线竖立永久性长城保护标志;并全面修复附近两个烽火台,绿化周边环境,形成生物屏障。

  “罚款金额是按照最高限度作出的处罚,这体现了我们对于保护文物、特别是像长城这样的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府谷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谭玉山解释说。

  长城保护功勋奖获得者、文管办原主任康厚说:“文管办管理着全县的地上地下文物,其中长城是最大的文物保护对象。‘三忻集团事件’既是坏事也是好事,通过这件事情,使我们得到深刻教训和启示,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在修路选址的同时,必须让文物部门参与到基础建设的审批过程中,要实地考察电、山、土地等因素的待审批的工业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文物古迹或是古迹遗存,其他部门需要从中予以协调和配合。如果文物部门在一开始就没有发言权,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据中国长城学会办公室主任、宣传团总监闫建民介绍:“三忻集团的事件是万里长城保护的第一起大案,在没有实物的情况下,处罚的力度是相当大的。”

  据了解,从这起事件至今,府谷县再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2008年,县文管办以此为诫,建立了一个长城保护工作站,有三名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长城遗址的绿化及环保工作,在重要地段竖立保护标志碑20余块,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 计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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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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