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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小说家辛夷坞状告出版公司 索赔50万元

2011年09月13日 08:3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辛夷坞

  近日,国内畅销青春小说作家辛夷坞突然连发5条微博,公开指责其前出版代理公司“悦读纪”的若干违约事实,并将悦读纪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索赔50万元。

  辛夷坞称:“我与悦读纪已签署解约协议,双方友好‘分手’,并规定自今年6月30日起,悦读纪不得继续加印《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简称《青春》)等相关作品。但事实是7月1日,仅《青春》一书,悦读纪就加印了6万本。更过分的是,就在本人委托取证人员前去调查时,悦读纪又给印厂下了2万的《青春》订单。看到未经过我同意授权、私自加印的系列‘典藏版’大量流入市场,我很心痛……这样肆无忌惮地伤害作者和读者的利益,我不能接受。已经正式起诉。”辛夷坞同时公布了于7月1日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人员陪同下取得的侵权照片,并在微博发表。辛夷坞的代理人、北京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平表示,“索赔50万元是解约协议中的数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21日正式立案,并将于9月25日前开庭举证。”

  随后,悦读纪公司紧急发布官方声明,却并未正面回应辛夷坞的声讨,被网友怒斥为“玩文字游戏,不敢直面问题”。过后,悦读纪又声称,“6月15日,悦读纪根据当时市场判断和未来一年可销的总量安排最后一次加印。并与印厂约定加印图书6月29日全部送到我方仓库。但该印厂因教辅加塞急印等因素,6月25日陆续交货,7月2日才将最后一批我们6月15日安排加印的图书送至我方仓库。公司有原始凭单,印厂也有相应生产安排单,是否我们7月1日后安排的加印,是否我们违约,法律自有公平判决。”悦读纪法人侯开称,“说我们违约不是事实。等法院公正判决以后,我们会给大家一个更正式的交代。”对此,辛夷坞表示,他们在悦读纪公司取证的时候,也就是7月1日,6万册《青春》的封面刚送来第一批,还有数万册没印好。现场的加印行为令公证人员也备感惊讶,毕竟6万册图书码洋高达168万元。对此,辛夷坞向记者透露,7月初她就已经提起上诉,但按照法院的流程,需要先审核,现在审核通过,且法院已经下达传票给悦读纪公司。     本报记者 蔡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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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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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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