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讨要国宝的意义更在于珍视历史——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化新闻
    新京报:讨要国宝的意义更在于珍视历史
2009年02月25日 08:3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二月二十四日,香港民建联一批成员到法国驻港领事馆抗议,谴责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准备拍卖两件中国圆明园兽首国宝铜像。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去年7月,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宣布,于今年2月举办专场拍卖会,拍卖品包括在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掠走流失海外多年的中国圆明园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法国巴黎大审法院紧急审理法庭23日做出裁决,驳回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提出的关于要求停止拍卖该文物的诉讼请求。

  得此判决结果,人们并不意外。如有专家早先指出,虽然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参加了几个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从表面上看中国在追索文物方面也算“有法可依”,然而事实上并不乐观。

  由于年深月久,尤其是在战争与混乱年代失去的文物,对于文物原归属国而言,在如何收集足够证据证明流失文物为“非法出口”等方面,无疑有很大难度;与此同时,几个国际公约在追索文物方面都没有溯及力,虽然中国在签署95公约时声明保留追索权,但是拥有众多中国文物的国家却不在此约之中。更何况,整个规则体系基本上只是靠着国际道义来维系,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正因为以上种种原因,一方面,圆明园流失文物的每一次拍卖行为都让许多中国人愤慨不已,认为这些文物本该物归原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无计可施”的尴尬,有时甚至寄希望于拥有者“良心发现”,主动归还。当然,这方面也不乏成功先例,2008年1月9日,流失海外14年的北魏石刻菩萨造像正式被日本美穗博物馆无偿归还。只是,与中国流失在海外的庞大文物数量相比,上述归还实为九牛一毛。

  1861年,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一封信中记述了闯入圆明园的两个强盗,“一个强盗叫法兰西,另一个强盗叫英国”。显然,对于那段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历史,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后世,任何人都无法否认。

  不过,如何追讨或者赎回流散四海的圆明园文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应该看到的是,今日文物归还与当年文物流失,如万物生长,也有一个力量消长的漫长过程。尽管非常缓慢,但“物归原主”的共识伴随着世界文明的进步而日日成长。眼下没能成功要回,并不代表将来不成功,而将来若有成功,同样有今天不断努力的功劳。

  中国加入了相关的国际公约,与多个国家签署了有关的双边协议,并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成功地从多国追索回多批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除了必要的法律与外交手段外,来自民间社会的力量同样不可小视。2003年何鸿燊以人民币600余万元购回猪首铜像,捐给国家。

  圆明园的文物被英法联军抢走,但这种混乱的抢劫绝不是一两天促成的,与此相关的背景是当年中国闭关保守、积愚积弱的大败局。而今天文物不断归还或被要求归还,甚至有中国律师团在法国法庭之上“虽败犹荣”,其所体现的也是中国走向复兴的努力。

  有网络调查表明,有超过80%网友认为圆明园兽首本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国宝,持有人应该无条件归还。在这些赤诚的声音背后,在现在的缺憾甚或愤怒的同时,同样值得省思的是:如何重建本国文明的力量与美,既有力量保护本土文物不被闯入者盗抢,又有激情让本土创造的文明不被遗忘与消灭。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才知其宝贵。在此意义上,有理由相信,讨要圆明园文物之意义,并非简单地要回或者聚拢某个曾经“国富”的象征,而在于讨回历史的正义,在于重申珍视自己创造文明的态度。显然,这里所说的创造,既关乎过去的创造,更关乎现在的创造与未来的创造。(社论)

【编辑:魏恒
    ----- 文化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